2024年初春,陈瑶在律师事务所的会客室里反复摩挲着一张皱巴巴的借条——这是丈夫李伟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写下的30万元"创业借款",如今却成了两人离婚官司中最棘手的证据。这个结婚七年的家庭,在孩子抚养权和债务承担的拉扯中,折射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如何为当代离婚纠纷划定清晰的法律边界。
陈瑶与李伟的婚姻破裂始于2023年。当李伟提出协议离婚时,陈瑶本以为能和平解决,却在财产分割阶段发现丈夫名下突然多了这笔债务。"他说这是为了公司周转借的,但钱根本没用于家庭生活。"陈瑶的质疑并非没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律师在调查中发现,该笔借款实际流向了李伟的婚外情人账户,最终法院认定此债务为其个人债务,未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围。
相较于债务认定的清晰,女儿萌萌的抚养权归属则让案件充满情感纠葛。李伟以自己收入更高为由主张抚养权,而陈瑶则提交了近三年来孩子的疫苗接种记录、家长会签到表等证据。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最终依据《民法典》第1084条"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将抚养权判给了陈瑶。"法院不仅考虑了物质条件,更看重孩子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陈瑶的代理律师解释道,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优先保护。
案件审理过程中,离婚冷静期的适用成为另一个焦点。由于双方对抚养权存在争议,无法达成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这恰好印证了《民法典》第1077条的立法本意——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而诉讼离婚中法院会根据感情是否破裂作出裁判。值得注意的是,当陈瑶提出李伟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时,法院依法启用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快速审查程序,这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强调的"特殊情形下制度缓和"形成了有效衔接。
回顾这场持续半年的离婚官司,陈瑶最深的感触是"法律既讲原则也讲温度"。从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废除包办婚姻,到如今《民法典》构建起涵盖离婚冷静期、共同债务认定、抚养权归属的完整规则体系,婚姻家庭立法始终在自由与秩序之间寻找平衡。正如那个从平山县打到最高人民法院的离婚案所昭示的,婚姻自由不仅需要法律保障,更需要通过理性的制度设计,减少离婚对当事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伤害。
当陈瑶最终拿到判决书时,窗外的玉兰花正悄然绽放。这个曾经在婚姻中迷失的女性,在法律的指引下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方向。而她的故事也提醒我们,离婚从来不是关系的终点,而是另一种生活的起点——法律为这个起点划定了清晰的边界,更留存了必要的温度。


